证券代码:301376 证券简称:致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5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260,23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9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1,268,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21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58,968,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713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58,968,48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58,968,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4.7135%。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
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7,4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5,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9%;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7,4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2%;反
对 2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5,6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7,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9,6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7,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反
对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9,6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928,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446%;反
对 4,303,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7%;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60,61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
对 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3,2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3,2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16,6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66%;反
对 2,037,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43%;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16,669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宋川持有的 201,268,169 股、郑州泽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的 13,009,679 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3,2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211,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3%;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弃权 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43,28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19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63%;反
对 2,035,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21%;弃权 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28,94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26,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71%;反
对 4,305,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2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7,8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3,205,179 股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2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78%;反
对 4,303,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2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9,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3,205,179 股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2,72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78%;反
对 4,303,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2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59,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3,205,179 股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006,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738,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3,205,179 股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006,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738,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3,205,179 股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7,006,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
对 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弃权 4,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738,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共青城科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 13,205,179 股已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恰、李宝杰
(三)本次股东会经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高恰律师、李宝杰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