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6—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度
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
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
事 9 人。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推举王明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选举王明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王明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1”)。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提名、审计与风险控制、薪酬与考核、预算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王明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员会委员,由姜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由袁新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白云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员会委员,由曾源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陈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伟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聘任王孝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
弘先生、林伟青先生、王孝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李鹏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鹏
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3”)。
三、备查文件
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
王明成先生,男,196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会计
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正通汽车服
务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信达汽车(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
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厦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特别说明:王明成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助理。
截至公告日,王明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25,000 股,除上述任职外,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
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情
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弘先生,男,1982 年 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董
事、总经理等职。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部总经理,中国正通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首席
执行官、执行董事等职。
林伟青先生,男,1970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公司监事,厦
门国贸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副总
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物产中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王孝顺先生,男,1981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工会主席,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监事、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法务部总经理、副经理、法务总监,厦门信达信
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东电化(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王孝顺先生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wangxs@xindeco.com.cn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传真电话:0592-6021391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11 楼
特别说明:王孝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截至公告日,陈弘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30,000 股、王孝顺先生持有
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56,000 股,林伟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各高级管理
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
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 3: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鹏飞先生,男,1984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总经理、厦门信达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曾任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资深经理、战略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李鹏飞先生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pf@xindeco.com.cn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传真电话:0592-6021391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 4688 号国贸中心 A 栋 11 楼
特别说明:李鹏飞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任职资格符合要求。
截至公告日,李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
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