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2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5%
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
资有限公司、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32.2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30.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4414813382005521
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4403001923867367
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控股股东/实控人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 91441481338235464X
限公司 行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 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简称“兴宁金顺安”)发来的《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为如
期偿还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款,其实际控制的兴宁金顺安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15,593,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25%,其持股比例由 12.52%减少至 10.28%。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32.25%减少至 30.00%,本次权益
变动触及 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 权益变动的
投资者名称
(万股) (%) (万股) (%) 式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兴宁市金顺 集中竞价□
安投资有限 8,696.8420 12.52 7,137.4720 10.28 大 宗 交 易 ? 2026/05/21
公司 其他:___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深圳市金信
安 投 资 有 限 10,912.8041 15.72 10,912.8041 15.72 / /
公司
兴宁市众益
福 投 资 有 限 2,781.9608 4.01 2,781.9608 4.01 / /
公司
合计 22,391.6069 32.25 20,832.2369 30.00 -- --
注:表格中的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已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发行取得的股份,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
限公司及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已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6 日
发布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55)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其参与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而取得的股份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不受任意连续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限制。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及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