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0 证券简称:汉得信息 公告编号:2026-022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59 人
? 本次拟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6,948,000 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 本次归属价格:3.297 元/股
?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
审批程序
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通过了《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6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3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9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 268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3.3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激
励计划确定的 63 名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35,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本次激励计
划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3.36 元/股调整为 3.312
元/股,同意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593,000 股。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
年 6 月 26 日,归属数量 1,659.30 万股,归属人数 258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835,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在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65,000 股。
年 10 月 29 日,归属数量 316.50 万股,归属人数 27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
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4,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 3.312 元/股调整为 3.297 元/股,同意
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
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948,000 股。
二、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
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汉得信息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布日的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拟授出权益数
股本总额的比
(万股) 量的比例
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8 人)
预留 800.00 19.06% 0.81%
合计 4,198.00 100.00% 4.2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
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确定,经薪酬委员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
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
关信息。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
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
且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股票有限制的期间内不得归属。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
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一个归属期 50%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 50%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一个归属期 50%
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 50%
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
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 A≥Am 或 B≥Bm,且不存在 A
当 An≤A<Am 且 Bn≤B<Bm X=80%
当 A≥An 或 B≥Bn,且存在 A
当 A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但剔除汇兑损益、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
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
属系数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Y)区
间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
系数(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了《关于 202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
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
的 25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0%。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3 日,因此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归属条件 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不适当人选;
述情形,满足归属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首次授予的 268 名
激励对象中,前次
有 7 名激励对象,
本次有 2 名激励对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象,因离职已不具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备激励对象资格,
仍在职的 259 名激
励对象均符合归属
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务所(特殊普通合
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
伙)对公司出具的
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告(信会师报字
营业收入(A) 净利润(B)
考核年 [2026] 第 ZA11118
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号),公司 2025 年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损益的净利润为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当 A≥Am 或 B≥Bm,且不存在 A
X=100%
B
当 An≤A<Am 且 Bn≤B<Bm X=80%
本次及其它员工激
当 A≥An 或 B≥Bn,且存在 A
当 A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 费用影响后的数据
收入;
为 289,557,424.54
②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元,本期公司层面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汇兑损益、本次
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 归属比例为 100%。
算依据。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
首次授予的 268 名
“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系
激励对象中,仍在
数如下所示:
职的 259 名激励对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象,2025 年度个人
个人层面归属系
数(Y)区间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 “优秀”,个人层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 面 归 属 比 例 为
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系数 100%。
(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59 名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948,000 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从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归属
登记期间,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草案)》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不得归属的情形或放弃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将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说明相关
作废情况。
四、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
公告》,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 529,690 股后的股本 984,31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该
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38 元/股调整为 3.36 元/股。
(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
公告》,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8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36 元/
股调整为 3.312 元/股。
(三)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
告》,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1,023,471,711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529,690 股后的 1,022,942,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344,130.32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四)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人离
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6,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68 人调整为 261 人,
首次授予的股数由 3,398.00 万股调整为 3,390.40 万股。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披露《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由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两名激励
对象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000 股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61 人调整为 259
人,首次授予的股数由 3,390.40 万股调整为 3,389.6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五、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4 年 6 月 3 日。
(二)归属数量:16,948,000 股。
(三)归属人数:259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29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期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
已获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量(万 占已获授的
姓名 职务 国籍
股票数量(万股) 股) 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董事兼董
刘福东 中国 60.00 30.00 50.00%
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8 人)
合计 3,389.60 1,694.80 50.00%
注:1、上表数据已剔除本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
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选举刘福东先生为非独立董
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5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948,000 股。本事项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25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办理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
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000 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 259 名激励对象办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6,948,000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
事宜。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
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经公司自查,参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行为。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之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即将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公司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五)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调整、本次
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
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
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
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
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
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备查文件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