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78 证券简称:锐翔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9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股,发行方式为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和网上向开
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发
行价格为 29.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5,099,924.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360,183,653.27 元,到账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投入进度(%)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调整后) 金额 (3)=(2)/(1)
(1) (2)
珠海锐翔智
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 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珠海锐翔智
有限公司
合计 - - 36,018.37 0.00 0%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为根据发行结果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截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
珠海锐翔智能科
限公司珠海凤凰 444000901015003259836 374,107,024.97
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
珠海锐翔智能科
限公司珠海分行 15003188899908 0.00
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合计 - - 374,107,024.97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
行费用尚未进行置换,且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
则使用期限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
理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管
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监督和公告,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公司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
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珠海锐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