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国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紫光国微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
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
下承诺:
的专业意见与紫光国微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
具的承诺》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江亮君 楼航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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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昕 陈秋实
财务顾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
肖 涵
内核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涂和东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
杨雨松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杨雨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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