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4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阶段。
●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汇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银
国际”)为第三人,汇银国际控股子公司常州中天邦益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天邦益”)为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3,212.21 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处于审查阶段,结果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
终实际影响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决定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恒龙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共同
合作开发新项目、设立合资企业,同时协议约定项目年净资产收益率
达到约定条件后,恒龙公司可在该项目上每年收取约定数额的管理费
等。该协议约定的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相关书
面合作协议。据此,恒龙公司对该协议所涉项目的管理费金额存在争
议,进而引起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中天邦益支付管理费及相应利息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
(二)一审情况
费和经营团队奖金人民币3,212.2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驳回恒龙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49号)。
(三)二审情况
中天邦益不服该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3年9
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苏民终474号民事裁定,裁定撤销江苏
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4民初366号民事判决,并驳回恒龙
公司的起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3-009、2023-032号)。
(四)再审情况
民终474号民事裁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年12月
回恒龙公司的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4-004、2025-
二、进展情况
近日,汇银国际及中天邦益收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送达的苏检控
民监受〔2026〕179号《受理通知书》。关于恒龙公司与中天邦益、汇
银国际合同纠纷一案,恒龙公司申请检察监督,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已
决定受理。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处于审查阶段,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无法
判断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决定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苏检控民监受〔2026〕179号《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