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6-023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下
午 14:30 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 5 座 18 层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6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3,354,1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138%。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10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853,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毛剑波先生作为本次股东会会议的
主持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表决结果:同意 152,279,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91%;反对 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3%;弃权 1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78,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921%;反对 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532%;弃权 115,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46%。
表决结果:同意 152,383,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8%;反对 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53%;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81,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938%;反对 9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532%;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0%。
表决结果:同意 152,387,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8%;反对 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4%;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86,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420%;反对 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050%;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0%。
表决结果:同意 152,387,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98%;反对 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4%;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86,5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420%;反对 95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050%;弃权 12,1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0%。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2,235,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04%;反对 1,05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11%;弃权 5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734,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177%;反对 1,05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984%;弃权 59,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40%。
表决结果:同意 152,339,0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1%;反对 9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28%;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37,9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2193%;反对 9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427%;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9%。
表决结果:同意 152,340,7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92%;反对 9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7%;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839,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110%;反对 9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510%;弃权 6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79%。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龙芳、刘文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