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0:12: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交
易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天地城 B 区 1 幢 20 层。
式召开。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69,81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 50.73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9,65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61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6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7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1,250,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088,4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6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17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
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独立
董事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陈怀颖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
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9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7:00),独立董事陈怀颖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8%;
反对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8%;
反对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9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6%;
反对 11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四: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9%;
反对 1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2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五:关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9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6%;
反对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7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六: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76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8%;
反对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七: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9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6%;
反对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7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3%。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八: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9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1%;
反对 1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6%;弃权 1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4%。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终止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9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6%;
反对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3%;弃权 7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并终止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
告》。
议案十: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69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8%;
反对 10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6%;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1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9%。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洋、常桂铷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
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迈拓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