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580 证券简称:爱迪特 公告编号: 2026-023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
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
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山路 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 2026 年
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接受网
络投票。
股 东 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66 人 , 代 表 股 份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5,448,2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46%。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400,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0,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3%。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3,400,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91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洪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38,782,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287%;反对 6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35,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31%;反对 66,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7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83,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303%;反对 65,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35,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71%;反对 65,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36%;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92,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34%;反对 5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4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63%;反对 5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44%;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9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77%;反对 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7,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15%;反对 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天津源一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戒盈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5,916,9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4120%;反对 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4,207,4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15%;反对 93,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2%;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61%;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6,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6%;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1%;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61%;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6,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6%;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1%;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38,754,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61%;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06,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76%;反对 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31%;弃权 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奥申、梁晶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迪特(秦皇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