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ST司特 公告编号:2026-19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
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
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 166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2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18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 16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2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 14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0,184,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4%。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23,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6%;
反对 2,65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7%;弃权
份总数的 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7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8767%;弃权 36,6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7%。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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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38,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94%;
反对 4,244,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41%;弃权
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87,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30.1765%;弃权 32,3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1,893,5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75%;
反对 4,188,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57%;弃权
份总数的 0.01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42,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9.7805%;弃权 33,0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627,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315%;
反对 2,453,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2%;弃权
份总数的 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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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76,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7.4469%;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65,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8%;
反对 2,565,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83%;弃权
份总数的 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14,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2439%;弃权 8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98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490,0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15%;
反对 2,590,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11%;弃权
份总数的 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39,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8.4217%;弃权 3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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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3,305,3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73%;
反对 2,746,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4%;弃权
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54,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9.5280%;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