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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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公楼会议室(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 299 号)。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25,149.313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542%。其中,现场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248.5344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0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5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00.779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6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53.5512万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
股份552.772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265人,代表股份2,900.779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67%。
江、赵书峰、孙玉福、方拥军、侯向阳,董事会秘书谢国楼;公司部分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红亮律师、王奕萌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孙锋、孙耀忠、刘红玉、李江、赵书峰为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3644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6020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68%。
  表决结果:同意 25,097.7019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1.9395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55%。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2535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4911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6%。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2574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4950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7%。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2467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4843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4%。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边泓、胡战超、侯向阳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胡战超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6850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9226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61%。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5310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7686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16%。
  表决结果:同意 25,096.5132 万股,占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00.7508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11%。
  非独立董事孙锋、孙耀忠、刘红玉、李江、赵书峰,与职工代表董事李华品
及独立董事边泓、胡战超、侯向阳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红亮律师、王奕萌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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