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 B 公告编号:2026-026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园)
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84,406,44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5.52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3,233,93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8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72,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3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84,406,448 股,占公司
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52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3,233,939 股,占公司
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4.8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72,509 股,占公司外资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63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575,48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02,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72,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32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575,482 股,占
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84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02,973 股,占公司
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174%。
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72,509 股,占公司外
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6324%。
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董事 7 人,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及证券律师 2
人。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情况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二: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三: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772,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85%;
反对 634,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1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772,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94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五: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六: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七: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适用有发行境内、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776,151 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 外资股 中小股 东有表决 权股份 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486,944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5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6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7 股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486,944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5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6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7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5,978 股
同意股份数:405,979 股
同意股份数:405,980 股
同意股份数:405,981 股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5,978 股
同意股份数:405,979 股
同意股份数:405,980 股
同意股份数:405,981 股
表决结果:蔡渊松、林技典、蔡秉夆、廖美华同意当选。
议案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486,943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4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5 股
外资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83,486,943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4 股
同意股份数:83,236,945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5,977 股
同意股份数:405,978 股
同意股份数:405,979 股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55,977 股
同意股份数:405,978 股
同意股份数:405,979 股
表决结果:汤金木、朱炎生、王凤洲同意当选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津贴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津贴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议案十四: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0%;
反对 799,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83,607,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7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三、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许
志刚、黄佳曼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
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