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维克: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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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总股本 977,440,5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红利 166,164,898.77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93,232,174 股,转增金额未
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发生变化,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调整后
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980,268,99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94,080,698
股。
则一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相关操作,各激励对象在股权登记日前已暂停自主行权。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
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80,268,994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74,349,692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1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三、总股本          980,268,994   100.00%    294,080,698       1,274,349,692   1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度,每股净收益为 0.41 元。
 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格及行权数量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 1303 号鸿信工业园 9 号厂房 3 楼
 咨询联系人:欧贤华
 咨询电话:0755-66823167
 传真电话:0755-66823197
 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
 十、备查文件
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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