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6-045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份 9,498,2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额÷总股本×10,即 209,127,079.72 元÷813,833,122 股×10=2.569655 元(结果
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569655 元/股。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
股本 813,833,1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6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期间开展回购股份计划,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
为 9,498,200 股。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数,本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
董事会公告
为 804,334,922 股,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6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
总额为 209,127,079.72 元。
则一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498,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
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发放
董事会公告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498,2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
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
×10,即 209,127,079.72 元÷813,833,122 股×10=2.569655 元(结果取小数点后
六位,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56965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