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6-031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由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5 年 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
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5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
(五)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
价格的议案》,律师发表了意见。
(六)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7 人已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5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由 247 人调整为 230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66.08 万股调整
为 245.52 万股。同时,鉴于公司 2025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要
求,公司将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调整后)的第一个归属期
对应不得归属的 73.65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综上,公司本次合计
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94.216 万股。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
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
六、备查文件
议决议;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