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和科技: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9: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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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5 月 21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80.00 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 188,320,951 股的 2.5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并确定 2026 年 5 月 21 日为授予日,以 3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62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80.0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③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
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
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根据公司
计划(草案修订稿)》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董事会确定 2026 年 5 月 21 日为授予日,以 3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三)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
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过程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
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
属。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     告日公司股本总
                                      (万股)       数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名誉董事长、董
                             核心技术人员
      Daniel Yataro
          Martin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共 12 人)                    148.00    30.83%      0.79%
二、核心技术人员
三、核心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 49 人)               329.00    68.54%      1.75%
                      合计               480.00    100.00%     2.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
  (五)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董事会以
对象授予 4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
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
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
份支付》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并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用该模型对本次授予的 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
参数选取如下: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
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
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授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的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
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
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
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
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
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授予
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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