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固
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苏州固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4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601,30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8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86,799,998.2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78,399.98元(含增
值税),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874,221,598.2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证券登记费用等发行费用
伙)验证,并于2026年4月2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847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前,募投项
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
苏州晶银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浆料 500 吨项目
江苏固德电子元器
件有限公司
固锝(苏州)创新研究 苏州固锝创新科技
院项目 开发有限公司
合 计 128,929.00 88,680.00
注:截至2026年5月22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874,221,598.28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半导体业务现有生产基地的实际情况,结合目标市场拓展的布局规
划,苏州固锝生产基地自2024年已建设成为车规级封装测试工厂,目前已经通过
国际和国内汽车行业头部品牌认证。小信号产品封装与测试项目的主要客户群体
亦为国际和国内整车和汽车一级供应商。为加速小信号产品市场推广及提高供应
链资源使用效率,经公司综合评估,决定变更“小信号产品封装与测试”项目的
实施主体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小信号产品封装与测试 江苏固德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变更,不属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未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生产加工汽车整流器、汽车电器部件、大电流硅整流桥堆及高压硅堆;集成电路
封装;电镀加工电子元件以及半导体器件相关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实际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策,亦是公司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优化项目效益的重要措施。本次
变更有利于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应,提升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
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是公司基于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亦是公司提
升项目实施效率、优化项目效益的重要措施。本次变更有利于强化公司各业务板
块间的协同效应,提升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变更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小信号产品
封装与测试项目”实施主体从江苏固德变更为苏州固锝。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本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苏州固锝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谭思敏 刘慧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