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6-03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7 号)核准,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92,51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3.77 元。截
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6,725,592.86 元,扣除证券
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含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282,076,091.37 元。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全部不含税发行费用 26,039,208.28 元后的净额为 1,280,686,384.5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了“XYZH/2021BJAB11063”号《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
用。
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64,925.69 万元,累计支付相关发行费用为 280.19 万元(不
含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累计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
费净额为 6,610.2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69,611.95 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
变更项 调整后募集 累计募集资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投资进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含 资金投资总 金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 (3)=(2)/(1)
部分变 额(1) (2) 态日期
更)
嵌入式 MPU 系列芯片的 2029 年 09
否 21,155.3 21,155.3 4,364.86 20.63%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月 01 日
智能视频系列芯片的研 2029 年 09
否 36,239.16 36,239.16 13,500.05 37.25%
发与产业化项目 月 01 日
车载 LED 照明系列芯片
是 17,542.44 6,587.39 6,576.90 99.84% 已变更
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车载 ISP 系列芯片的研 是 23,735.66 1,671.06 1,671.06 100% 已变更
发与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9,254.83 29,254.83 29,355.36
不适用 100.34%
合肥君正研发中心项目 否 0.00 11,332.64 9,447.24 83.36%
月 19 日
否 0.00 23,560.28 10.23 0.04%
与产业化项目 12 日
注:“车载LED照明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变更为“合肥君正研发中心项目”,“车
载ISP系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变更为“3D DRAM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合肥君正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如下: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9日,该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 调整后募集资金 累计募集资金投 投资进度(3)= 节余募集资金金
目 投资总额(1) 入金额(2) (2)/(1) 额(含利息收入)
合肥君正研发中
心项目
注1:节余募集资金包括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
注2:上述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统计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
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使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
额小于计划投资金额。
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上述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相关内容,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
计1,497.99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
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中介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
会认为:鉴于公司“合肥君正研发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
意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97.99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