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041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
子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钧恒科技”)的全资子
公司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钧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所担
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亿元整。担保期限自2026年5月
合同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合同签署地:武汉市武昌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6 年 4 月
融资额度的议案》。在 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年度内,公司对湖北钧恒担保额度
为 2 亿元人民币。
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尚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
通过的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明细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占上市公
最近一期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被担保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司最近一
资产负债 担保
方比例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
率
比例
汇绿生态 湖北钧恒 51% 58.93% 10,000 10,000 5.01% 否
注:
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7月30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基地总部大楼509室
法定代表人:彭开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
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通
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568.19 6,010.88
负债总额 11,691.07 3,542.35
流动负债 11,691.07 3,542.35
预计负债 - -
净资产 3,877.13 2,468.52
其中: - -
银行贷款总额 - -
营业收入 7,128.58 -
利润总额 11.47 -31.48
净利润 8.60 -31.48
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情况稳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况。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关系:系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武汉钧恒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
保证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二)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湖北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之间自 2026 年 5 月 22 日起到 2027
年 5 月 25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统
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三)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
本合同第一条(主合同)规定的 2026 年 5 月 22 日起到 2027 年 5 月 25 日。
(四)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人民币
(大写)壹亿元整。
(小写)?100,000,000.00。
(五)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下列第1项:
(六)保证责任的发生
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
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
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
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
要求提前收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
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
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
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辩债权人。
(七)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八)违约事件及处理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的;
下发生违约事件。
钱、恐怖融资、核武器扩散、违反需适用的制裁规定、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保
证人被列入联合国、中国及其他需适用的制裁名单或制裁范围。
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形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
施:
未发放的贷款、尚未办理的贸易融资,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和办理;
付款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合同;
项扣划以清偿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全部或部分债务。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
前到期。账户币种与债权人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收时债权人适用的结售汇
牌价汇率折算;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与主合同之约定相同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
继续履行。
(十)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持有武汉钧恒 51%的股权,湖北钧恒为武汉钧恒的全资子公司,武汉钧
恒的其他股东并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本次担保额度考虑了公司的正
常资金需求,并能够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
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担保、融资额度,在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逐步实施。
公司持有武汉钧恒 51%的股权,武汉钧恒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其
他股东并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认为,武汉钧恒产品的市
场需求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正处于产能扩充阶段。湖北钧恒、钧恒科技(马
来西亚)尚在初始运行中,市场情况趋好。武汉钧恒经营稳定,具备偿还债务的
能力,此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文件签署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出2025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的
担保额度。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总金
额为8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担保总金额为55,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
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56%。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钧恒的全资子公司湖北钧恒担保总金额为10,000万
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1%。
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金额为55,700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9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
生逾期债务,不涉及相关担保引起的诉讼风险。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合同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