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9: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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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570,586 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
对上述回购股份实施注销,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和于 2026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74,400,000 股减少至 272,829,414 股,注
册资本由 274,400,000 元减少至 272,829,414 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
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
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年 7 月 7 日),工作日 9:30-11:30、14:30-16:30
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
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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