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9: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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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郎克斯”)45%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者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郎克
斯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郎克斯”)之全资子公司扬州郎克斯
智能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郎克斯”)引入投资者扬州市宝应县宝
创国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创产业基金”)对其进行增资,
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9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江苏郎克斯持有扬州郎克斯股权比
例由 100%稀释为 51.2821%,扬州郎克斯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引入投
资者对扬州郎克斯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已于 2024 年 12 月完成。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投资者对其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
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根据扬州郎克斯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江苏
郎克斯、扬州郎克斯与宝创产业基金签订的《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触
发《增资协议》回购条款。2025 年 7 月,江苏郎克斯向宝创国金基金回购其持
有的全部扬州郎克斯股权并支付回购款项 1,945.18 万元。
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向锶钇信息科技(宝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锶钇科技”)转让公司持有的哈森鑫质科技(扬州)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钇禄智能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森鑫质”)51%的股权,公司
本次交易的相关交易价款合计 1,915.46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哈森鑫质及其
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除上述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鉴于上述交易系属于十二个月内连续对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资产进行购买、
出售,按照审慎原则,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预计最大累计交易金额合计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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