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7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514,07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邓翔、李健、珠海乐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乐派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何立林、郑华青、袁媛、姚少军回避表决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5,331,45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
议案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
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文艺、郭绮琳
(三)结论性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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