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微: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9: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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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6-021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62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78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831%。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34,44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0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
议的股东共计15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42,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1735%。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158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4,329,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98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3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3,342,0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35%。
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6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3%;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8%;弃权 1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8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6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8,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26%;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8%;弃权 1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6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7,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5%;弃权 1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4%。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6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9,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96%;反对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8%;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
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0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4%;反对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3%;弃权 1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0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75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3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6,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57%;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5%;弃权 1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8%。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0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1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0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11%;反对 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5%;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64%。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翠律师、洪锫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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