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3 证券简称:三博脑科 公告编号:2026-033
三博脑科医院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4 人,代表股份 79,155,00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99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5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6 人,代表股
份 78,995,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16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9 人,代表股份 3,908,28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3,748,9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69%。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05,986,987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997,183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因
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2,989,804 股。
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067,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0%;
反对 8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6%;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1,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06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1%;
反对 83,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4%;弃权 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18,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030,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4%;
反对 116,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3,5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066,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8%;
反对 79,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0,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86,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9%;
反对 84,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6%;弃权 4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1,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51%。
关联股东张阳、于春江、石祥恩、栾国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026,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7%;反
对 84,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1%;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9,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81%。
本项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031,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6%;
反对 81,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1%;弃权 4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85,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9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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