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9 证券简称:三维天地 公告编号:2026-023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
决权股份总数的55.49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2,735,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4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75%;反对 1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75%;反对 1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2,773,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61%;反对 1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75%;反对 1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同意 42,774,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0.3714%;反对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9.62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刘建海律师与穆海昊律师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所关于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