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52 人,代表股份
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84,615,5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563%。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7 人,代表股份 6,406,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9 人,代表股份 6,407,25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
份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7
人,代表股份 6,406,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1%。
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88,511,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2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896,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089%;反对 2,148,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377%;弃权 362,2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8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34%。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8,462,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71,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7,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847,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488%;反对 2,187,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80%;弃权 371,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77,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32%。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对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8,720,1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1,5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104,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680%;反对 2,080,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748%;弃权 221,5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76,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8,417,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86,8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80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512%;反对 2,317,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725%;弃权 286,8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8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763%。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8,415,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49,3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799,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059%;反对 2,258,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420%;弃权 349,3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8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21%。
本议案获得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8,605,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21,4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990,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810%;反对 2,19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634%;弃权 221,4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8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56%。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8,078,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91,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463,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603%;反对 2,651,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869%;弃权 291,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80,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8,020,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52,9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404,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410%;反对 2,649,4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510%;弃权 352,9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8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8,326,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1,5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711,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9309%;反对 2,363,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952%;弃权 331,5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65,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祝静律师、赵宸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
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监管指引第 2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