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37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议室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表 共 计 448 人 , 代 表 股 份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11,031,87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0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47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47 人,
代表股份 28,130,2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31%。
会议,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148,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6,3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16,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反对 7,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弃权 6,32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2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9,141,3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0%;弃权 13,6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09,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3%;反对 7,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弃权 13,62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