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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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1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 月22日交易时间,即 上午9:15—9:25 、9:30 —11:30 ,下午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184,540,92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8.01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62,574,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2.3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人,代表股份21,965,99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22,003,69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6人,代表股份21,965,9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提案: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1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54%;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4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1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54%;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4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1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54%;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43%;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7%;反对2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6%;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148,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873%;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069%;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11,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58%;反对3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35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307,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2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20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1%;反对22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8%;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进行了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2,74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4889%;反对3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1,65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39%;反对3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0%;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表决结果:通过。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进行了
表决。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21,77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9502%;反对2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7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02%;反对22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7%;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19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107%;反对3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83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654,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5%;反对33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384%;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4,251,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430%;反对2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51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713,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34%;反对27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5%;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
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备查文件
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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