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或者“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公司以56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340,800.00元,不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股本及派发股票股利等其他措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总数发生
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6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4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 每10股补 缴税款0.038000 元;持股 超过 1年的,不 需补 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
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
咨询联系人:刘禹征
咨询电话:027-65524626
传真电话:027-65524626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