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零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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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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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
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
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
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
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会议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
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
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
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
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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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不得大声
喧哗;谢绝在会议现场个人录音、录像及摄影,维护每位参会人员权益。
八、本次会议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九、本次股东会的计票、监票工作由两名股东代表和律师代表负责。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
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
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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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良璋先生
会议流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五、通过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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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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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
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率领经营班子与全
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6 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全球能源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带来的市场机会,持续推
进全球化布局和本地化运营。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7.69 亿元,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9 亿元。受国内招标数量和价格波动、原材料
价格变化以及公司持续加大人员和研发投入等因素影响,利润阶段性承压,但
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推动如下工作:
(一)智能配用电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配用电业务总体保持稳定。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在国
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招标中继续保持较强竞争力,并实现蒙西电网等新区域市场
突破。 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持续推进本地化运营,在拉美、中东、非洲等市场
实现项目交付和产品突破,智能计量、收费管理(M2C)及配电类解决方案能
力进一步增强。
(二)智慧水务业务
报告期内,智慧水务业务增长较快。 公司在巴西、南非等市场推进本地化
制造和交付,智能水表及相关解决方案实现批量交付;同时,公司依托相关业
务平台拓展水处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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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数字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数字能源相关业务保持较快发展,业务重点聚焦于海外市
场拓展、项目型销售及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建设。公司依托海外市场渠道和客户
基础,在欧洲、拉美、非洲等市场推进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及微电网等相关项
目落地,并持续积累项目经验和交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中压并网场景,
持续提升系统方案设计、设备集成和项目交付能力,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
强智慧能源系统相关能力建设,推动在能源管理、中压并网解决方案及相关技
术应用等方向的能力积累。
(四)研发投入与管理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人才、研发和产能等方面投入,推进核心产品技
术迭代和组织能力建设。相关投入短期内对费用形成一定影响,但为长期发展
提供有力支撑。
二、2025 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
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所有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
第二十一次会议 01 月 07 日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第一次会议 02 月 13 日 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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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关于 2024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二次会议 04 月 18 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环境、社
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
三次会议 04 月 29 日 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四次会议 05 月 26 日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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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会议 08 月 15 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关
六次会议 10 月 27 日
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七次会议 11 月 13 日
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关于对外提供
担保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
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
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情况具
体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
临时股东大会 01 月 23 日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
第 五届 监 事 会股 东 代 表 监事 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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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
《关于 2024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关
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于续聘会
股东大会 05 月 15 日
《关于董事 2024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补
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
临时股东大会 11 月 13 日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
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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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审
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年第二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所的议案》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三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修订<
年第五次会议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六次会议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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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与考核委员 4 月 18 日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2025 年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
会 2025 年第二次 10 月 22 日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2025 年
议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一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出席股东会和董
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
案材料,并及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相关背景资料进行沟通。在董事会会议上,
独立董事以审慎、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未出现反对或弃权情形。此外,独
立董事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遵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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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6 年度经营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顺应全球能源体系向数字化、低碳化、分布式和智能化发展的趋势,
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能源基础设施升级带来的市场机遇,依托公司在智能
计量、智能配用电、通信连接、系统集成及海外本地化运营方面的长期积累,
持续推动由产品供应向“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协同发展升级,致力于提升公司
在全球能源电力基础设施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坚持“巩固基础业务、培育新增量、强化平台能力、提升全球运营效
率”的总体发展思路,重点推进以下战略方向:
公司将继续巩固在智能计量领域形成的技术、产品、客户和市场基础,持
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交付能力和服务能力,稳步增强公司在重点国别、重点客
户和重点场景中的市场地位。公司将围绕客户需求变化和行业技术演进,不断
推动计量产品与系统平台的升级迭代,提升基础业务经营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
围绕电力基础设施升级、配网智能化改造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带来的市场
机会,公司将持续完善配用电产品布局和解决方案能力,推动业务由单一设备
供给向系统集成和场景化解决方案延伸。公司将进一步强化面向配网场景的一
体化产品协同、项目交付和技术支持能力,提升公司在重点市场的综合方案竞
争力,推动配用电业务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公司将把握全球分布式能源、储能和微电网发展的市场机遇,围绕工商业、
园区及离网/弱网等应用场景,稳步提升新能源相关产品销售、系统集成和解决
方案能力,推动新能源业务与公司现有配用电业务协同发展。公司将重点加强
与现有产业能力相衔接的系统方案建设,逐步提升面向源网荷储协同场景的技
术整合与项目实施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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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夯实主业的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客户需求、技术演进和资源协同情况,
稳步推进与现有能力相关的业务拓展,重点关注电、水、气相关产品协同、线
损治理、水处理等解决方案型业务方向。公司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能
力建设和风险可控为前提,推动相关业务有序布局,拓宽公司未来发展空间。
面对国际产业链和供应链重构趋势,公司将继续发挥海外布局和本地化经
营优势,持续优化制造、供应链、交付与服务体系,增强对重点市场的快速响
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公司将加强总部与海外基地之间的协同,推动全球资
源配置更加高效,进一步提升公司国际化经营的韧性、效率和综合成本竞争力。
公司将围绕长期发展需要,持续完善营销平台、供应链平台、技术平台和
数字化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组织协同、运营管控和全球资源整合能力。公司认
为,未来竞争不仅体现在产品和市场层面,也体现在组织能力、系统能力和运
营效率层面。公司将持续推进解决方案能力建设、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和数字化
能力建设,为战略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将持续推进数字化营销、数字化运营和人工智能技术在经营管理各环
节的应用,推动研发、营销、供应链、交付和服务等关键流程持续优化,提升
运营效率、风险识别能力和管理决策水平。公司将把数字化与智能化能力建设
作为提升公司未来竞争力的重要基础,推动企业经营向更高效率、更强协同和
更优质量发展。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中长期战略方向,公司将坚持内生发展与外部合
作相结合,在风险可控、资源匹配和审慎论证的前提下,推进新业务培育、新
产品开发和新项目布局。对于符合公司战略方向、能够形成产业协同或能力补
强的合作与投资机会,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技术成熟度、实施条件及投资回
报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稳妥推进。
公司面临的主要发展机遇在于全球能源结构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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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基础设施升级及分布式能源发展持续推进,为智能计量、配用电解决方案、
数字能源系统集成及相关延伸业务带来新的市场空间。同时,公司也面临国际
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迭代加快、供应链波动以及新业务培育存在不确定性等挑
战。对此,公司将坚持长期主义,统筹发展速度、经营质量和风险控制,持续
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二) 经营计划
巩固公用事业客户基本盘,积极拓展国内外工商业、数据中心等网外市场,
提升解决方案能力和区域经营质量。
深化重点市场本地运营和批量交付,推动优势模式复制,并稳步拓展水处
理相关业务。
继续围绕海外市场拓展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建设推进。公司将依托既有海
外渠道和客户基础,推动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及微电网等业务在重点市场的项
目落地;同时,围绕中压并网场景和智慧能源系统方向,持续加强系统方案设
计、项目交付以及相关技术应用能力建设。
坚持“一区一策”,提升重点市场的本地化经营、交付和盈利能力;同时持续
加强研发、供应链、组织和数字化能力建设,为中长期发展提供支撑。
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董事会将紧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坚
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业务拓展、技术创新、风险管控及全球化运
营等各项工作,持续筑牢核心竞争优势,稳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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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文亮、彭琳明、胡
国柳、魏美钟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未
提出异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独立董事就 2025 年的工作编写了述职报
告。
附: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文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琳明)》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国柳)》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美钟-已
离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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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张文亮)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张文亮,男,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国家电网公司
人事与董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国
家电网计量中心主任,电力部(水电部、能源部、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
究所所长,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站长,中央企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中国电工技
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中国
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中国能源研究会醇基新能源专委会首席
专家,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电缆及连接件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
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电力行业供用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带电作业与智能运检专委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
会会士,中国电工技术学会会士。自 1993 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1 年 12 月起担
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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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
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
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
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
见的情况。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
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张文亮 6 6 1 1
作细则》等相关要求,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
况。
所有审议事项均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明确意见并投赞成票,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
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作用。
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
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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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切实履行相关监督与咨询职责。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汇报,关注其年度审计计划与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就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提出建议,以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体系的不断完善。同时,本人与负责公司
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持续跟踪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进展,致力于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结论的客观性与财务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业
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审议各项议案,基于专业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为深入了解
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本人进行了多次现场工作,包括多次实地考察公司北京办
事处、积极参与行业技术交流等活动。通过现场走访、与管理层及业务骨干的
深入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战略落地、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及重点项目执行
情况,并结合行业趋势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线
上会议、微信等多种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
传递行业前沿资讯并深入研讨公司业务发展策略,确保履职的充分与高效。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
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
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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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
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
行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
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
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
的候选人具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聘任该候选人有利
于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
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
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与公
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恪
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与行业经验,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督与咨询职能,致力于维护公司规范运作与整体利
益。
《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及对公司
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及科技创新
等领域,深化对公司和行业的理解,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不断提升履职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为公司的长
期稳健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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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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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彭琳明)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彭琳明,男,1963 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
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2008 年 5 月起至 2023 年 4 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任上海咕噜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本人自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
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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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
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
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
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彭琳明 2 2 1 1
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
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
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
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必要且有效的沟通。本人通过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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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相关报告等方式,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
况,旨在从公司治理与风险防范的角度,理解并监督关键业务流程的规范性,
以促进公司运营效率与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在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
通过程中,本人主要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安排、关键发现及最终审计结论,
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业
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真审议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发挥决
策支持作用。为全面掌握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与行业市场动态,本人开展多次现
场调研工作:赴公司总部及生产基地实地考察,走访了解重点项目进展,拜访
相关客户以深化对业务模式与市场需求的理解,并与管理层及业务骨干座谈交
流。通过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市场拓展、客户反馈及重点项目
执行情况,结合自身在企业管理与市场运营方面的专业经验,为公司战略落地、
业务创新及营销体系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
元化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分
享行业前沿动态,深度参与业务发展研讨,持续为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决策提
供专业建议,全面勤勉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
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
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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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
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
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
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
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
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
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
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聘任该候选人有利于加强公司
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作
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任职资格
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
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持续关注经营动态,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
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发挥了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通过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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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彭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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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胡国柳)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胡国柳,男,1968 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管理学院院长、
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会
计教育分会常务理事,2020 年 1 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本
人自 2012 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自 2025 年 1 月起本人担任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议事项,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
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
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
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胡国柳 6 6 2 2
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
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
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
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谨慎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与报告,重点关注其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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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关键业务流程审计及风险排查的发现与建议,并从会计控制与风险管
理角度提供专业意见,推动内审效能提升。针对年度财务审计,本人与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的识别与应对、重大会计估计和判
断等进行了多轮深入的事前沟通与事中讨论。本人及时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财务报告相关事项,确保会计师的独立性不受影响,审计证据充分适当,以最
终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公允、客观、准确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及出
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极履行现场工作职责。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
重大事项,从会计与财务专业角度发表独立审慎的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为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运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本人进行了
多次现场考察与调研,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及业务一线
员工进行了多轮深度交流,重点关切公司战略执行中的财务影响、重大投资的
效益、潜在经营与财务风险,以及会计政策的实际应用情况。本人通过现场沟
通,就完善财务内控体系、加强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向公司提出了若干专业建
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
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
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
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
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
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
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
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
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小青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案》。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及
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
备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聘任该候选人有利于加强公司
财务管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
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
关规定,恪守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财务、
会计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深度融入履职过程,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完整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重大交易的合规性与商业合理性,在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了专业意见与建议,致力于维护公司财务报告的
诚信基础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其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本人将进一步加强在财务治理、
风险防范及价值创造方面的监督与建议职能,深化与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及
外审机构的协同,推动公司财务报告质量与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为董事会科
学决策和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持。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国柳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魏美钟—已离任)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
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 2018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连续任职已满 6 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于 2025 年 1 月
委员会职务。报告期内本人实际任职时间不足 1 个月,履职期间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与公司制度,恪守诚信、勤勉、独立履职原则。现就 2025 年度在任期间内
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魏美钟,男,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欧格登亚太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网新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 年
至 2021 年 8 月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
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每刻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全程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相关会议,其中包括出席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列席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确保依法依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与
监督工作。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会的情况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重点关注财务核算、内控执行、审计程序等
关键事项,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
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监督公司运营管理。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管理与财务系统建设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规范、资金管理、内控流程等事项
提出专业意见,针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提供专业
财务指导,保障相关决策合规、审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
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价报告。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
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
任期虽短,本人始终恪尽职守,圆满完成独立董事各项工作。在此,衷心
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同仁在任职期间给予的信任、支持与配合!祝
愿公司行稳致远、基业长青,经营业绩持续向好,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美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 3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了 2025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 4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9,096,299.00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314,417,412.11 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 2025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司总股本 486,264,17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 4,917,180
股后的 481,346,99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85,077,592.00 元
(含税)。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
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33,650,988.4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518,728,580.4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1.15%;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30,005,345.2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415,082,937.2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6.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917,180 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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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为公司 2026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为
公司进行年报、内部控制等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聘任期为一年(自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万元,合计人民币 270 万元,系安永华明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
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
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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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与创造性,保障公司战略落
地,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新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标准为 15 万元/年,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按月发放;
业绩相挂钩。根据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作业绩综合
评估确定。公司依据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开展月度、年度考核,并遵循审
慎原则结算发放,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
完成后结算支付,并根据实际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多退少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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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
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激励方案。
四、其他说明
酬按照其实际任期及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并发放;
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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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
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
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
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
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
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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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620,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
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人民币:万元
担保额
被担保
担 保 度占上
方最近 是否 是否
方 持 截至目前 本次担 市公司 担保预计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一期资 关联 有反
股 比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最近一 效期
产负债 担保 担保
例 期净资
率
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Hexing
本次担保额
海兴 Electrical 间接
电力 SA(PTY) 100%
公司2025年
Ltd
年度股东会
ELETRA
审议通过之
INDUST
日起至2026
海兴 RIA E 间接
电力 COMER 100%
会召开之日
CIO DE
止。
MED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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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
ELETRIC
OS
LTDA
HEXING
TECHNO
海兴 间接
LOGIES 84.71% 0 2,000 0.27% 否 否
电力 100%
EUROPE
S.R.L.
宁波恒力
海兴 直接
达科技有 41.14% 5,000 5000 0.68% 否 否
电力 100% 本次担保额
限公司
度有效期自
南京海兴
海兴 直接 公司2025年
电网技术 51.00% 0 5,000 0.68% 否 否
电力 100% 年度股东会
有限公司
审议通过之
PT
日起至2026
海兴 Hexing 间接
电力 Technolo 100%
会召开之日
gy
止。
海兴 其他控股
电力 子公司
注: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
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包括不在上述预计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
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相互调剂,但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对外担保额度。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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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
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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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
关于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深度整合资源、强化核心业务协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现金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泽联” 或 “标的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现金收购周良璋、宁波积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宁波积睿”)、丽水聚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丽水聚得”)、李小青及周君鹤合计持有的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 80.9524%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 604,714,428 元。本次交易
完成后,宁波泽联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购买 □置换
交易事项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 80.9524%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人民币 60,471.4428 万元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支付安排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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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55%,自《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的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15%,自合格会计师事
务所正式出具宁波泽联 2026 年度审计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
第三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15%,自合格会计师事
务所正式出具宁波泽联 2027 年度审计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
第四期转让价款为转让价款总额的 15%,自合格会计师事
务所正式出具宁波泽联 2028 年度审计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
是否设置
?是 □否
业绩对赌条款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合计 80.9524% 604,714,428.00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名称 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HKL94A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是 ?否
内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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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
?是 □否
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交易方式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耸翠路 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耸翠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 周良璋
注册资本 10,500 万元
一般项目:仪器仪表(水表、热能表、燃气表)及
其零配件、通信终端产品、智能锁、智能烟感设备、
电气消防产品的研发、制造、服务;系统集成及云
服务;能效传感器的研发、制造;系统软件技术开
主营业务 发服务;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水利水电设备
的研发、制造、维修与安装;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
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
(1)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5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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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500 100.0000
项目
资产总额 397,414,076.40 元 333,963,357.59 元
净资产 228,196,418.68 元 190,848,004.18 元
营业收入 81,133,217.89 元 243,840,045.82 元
净利润 25,648,414.50 元 84,206,716.76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注:标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中汇会审[2026]6499 号”《审计报告》,2026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股权涉及的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天源评
报字[2026]第 0370 号),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收益法为评估
方法,宁波泽联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 79,100 万元,对应 80.9524%股权价
格为 640,333,484 元。经交易各方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并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
总价款为人民币 604,714,428 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四、业绩承诺与保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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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2026 年度业绩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度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2025 年度
净利润的 120%;
(2)2027 年度业绩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度及 2027 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
不低于 2025 年度净利润的 240%;
(3)2028 年度业绩承诺:标的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及 2028 年度累
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2025 年度净利润的 360%。
补偿机制: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如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的 90%,乙方需按约定
进行现金补偿。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宁波泽联股权,系公司立足长远战略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提
升资产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宁波泽联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可直接扩大资产规模、增厚经营业绩,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同时,
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整合宁波泽联在智能水表、智慧水务系统领域的产品与技
术资源,完善“电力+水务”全球化公用事业计量平台布局,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
技术壁垒与综合竞争力。此外,借助公司全球营销网络、资质认证及本地化交
付体系,可加速宁波泽联业务拓展,实现协同发展,为公司培育新的增长动能。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收购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