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7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6,587,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4,789,408
股(公司总股本 155,662,898 扣除回购专户 873,490 股,下同)的 55.9391%。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4,144,5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6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43,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8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92,7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49,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7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443,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的 1.578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
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59,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329%。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58,0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34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68,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2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7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005%;反对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6%;弃权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6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
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58,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03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0873%;反对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6%;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
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496,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1038%。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
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4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2.81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46,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5.4325%;反对5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518%;弃权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7%。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
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57,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2.502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57,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5.7579%;反对55,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7396%;弃权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25%。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表决
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008,5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09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78,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6.4357%;反对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025%;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18%。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
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546,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0.047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1,4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8.7065%;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63%;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王丹女士、邓童潇女士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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