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6-04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4:30 在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网络投票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交易时间接受网络投票,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33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299,928,9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35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57,731,8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7548%;参
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34 人,代表股份 42,197,1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4.3804%。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蔡彤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424,7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12%;
反对 9,146,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95%;弃权
总数的 0.11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84,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6798%;弃权 3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1%。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0,534,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677%;
反对 9,129,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39%;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08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3,8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1.6397%;弃权 2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8%。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61,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393%;
反对 10,010,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16%;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5391%。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宁波雅本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61,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3.7275%;弃权 2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4%。
(四)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1,011,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268%;
反对 8,562,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47%;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 0.1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71,1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20.2950%;弃权 3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董一平律师、曹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认为,雅本化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