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ST威尔 公告编号:2026-021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下午15:00。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68,114,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7.48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7,449,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7.02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66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63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94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6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2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9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66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63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
通过了全部六项提案,其中提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本次会议中回避表
决了上述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9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
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83,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
对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4%;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提案 3.00 关于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92,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6%;反
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8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
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提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2,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8%;反
对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5%;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提案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84,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
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弃权2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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