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77,1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5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76,26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13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9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58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6 人,代表股份 5,279,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4,363,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3 人,代表股份 91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80%。
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7%;
反对 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7%;
反对 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7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7%;
反对 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9%。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5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8%;
反对 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7%。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6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7%;
反对 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9%。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的相关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总数为 71,894,9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879%;
反对 1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94%;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5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7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6%;
反对 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1%;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7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6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6%;
反对 1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