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 关于追加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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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6-037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事项概述
签署《关于宁波甬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之有限合伙协议》,
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宁波甬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甬康”或“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的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 明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3)。
有限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对宁波甬康追加投资 5,000 万元人
民 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1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追加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2)。
   二、本次追加认购基金份额暨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鸿富”)的通知,为充分利用现有行业和项目资源优势,宁波甬康拟启动扩募
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扩募”)。经公司管理层充分研究讨论,公司认可宁波甬
康的投资能力和资金管理效率,为更好把握行业上下游市场机会、提升公司的投
资回报,同时促进医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公司同意参与本次扩募。经基金管理
人确认,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宁波甬康追加投资 28,3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称“本
次追加投资”)参与本次扩募。本次追加投资完成后,公司对宁波甬康认缴出资
额共计 43,300 万元人民币。2026 年 5 月 22 日,公司签署了《关于宁波甬康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本次追加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基金名称:宁波甬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EEWL4Y0R
     基金备案编码:SAWS00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启源路 39 号 1 号楼 212-24
     成立日期:2025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规模:目标募集金额 5 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合伙企业将继续进行市场化募集,公司将根据募集情况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
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追加投资完成后,基金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序号            姓名/名称         合伙人类别
                                     (万元)          比例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宁波前湾新区康圆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45,514.8118   100.00%
  (1)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鸿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3422757179
  出资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窑桥村社南 756 号 1 幢 8108 室
  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4 日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8151
  登记时间:2015 年 11 月 25 日
  主要股东:上海鸿富厚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45%,杨志春
持有 30%的股权,马骥持有 20%的股权,孟国营持有 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杨志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鸿富非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上海鸿富与其他参与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以直接或
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2)有限合伙人
  基金的其他有限合伙人郁岳江、宁波前湾新区康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信息与此前披露的一致。
  本次追加投资不涉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的修订,合伙协议的主要条款和此前
披露的内容基本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追加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投资能
力,把握生物医药行业发展机遇。本次追加投资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亦
不会导致公司对基金形成控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基金投资决策没有一票否
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基金
任职,未参与本基金的份额认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追加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基金以财务回报为主
要投资目的,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如未来合作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
格按照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基金将主
要投向生命健康行业的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协同关系。
公司在本次追加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形。
  在基金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后续募集、基金投资、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
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基金后续重
大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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