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8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账户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鉴于公司暂无将库存股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决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的 9,291,400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
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3,137,742 股减少至 323,846,342 股,
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3,313.7742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32,384.6342 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华路28号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