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
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318,61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刘平祥回避本议案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318,61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刘平祥回避本议案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10,436,04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75,318,619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刘平祥回避本议案表决。
(十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
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议案》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
效评价结果及薪酬的议
案》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
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巧芬律师、赵汝航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