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证券代码:000751 证券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15,630,5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6,156,305.95 元,本次利
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15,630,595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第 1 页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锌厂路 24 号
咨询电话:0429-2324121
传真电话:0429-2101801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