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五月
声 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
机构”)接受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睿电子”、“发
行人”或“公司”)委托,作为新睿电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人和
主承销商。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目 录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0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及符合北交所定位的核查意见.........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 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Linhai Sinrobot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证券代码 874510
证券简称 新睿电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82678423488L
注册资本 2,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继周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31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3 年 12 月 21 日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田街道临海光电产业园 2 幢 401 室
邮政编码 317000
电话号码 0576-85950755
电子信箱 xrdzkj@sinrobot.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徐田君、0576-85950755
及电话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主营业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及部件、伺服系统及部件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机器人是“制造业皇冠顶端的明珠”,其研发、制造、应用是衡量一个国家
科技创新和高端制造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
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大会上的讲话》)。控制系统、伺服系统符合《工业“四
业机器人三大核心零部件之二,决定了机器人的反应速度、部署效率和运行稳定
性,是工业机器人性能评价的主要因素。
传统的工业机器人使用的控制器和驱动器大多是独立开发,调试难度大,综
合性能差,无法满足行业的高速发展需求。驱控一体是指将伺服系统中的驱动器
与上位机控制器集成在一起,提高控制系统灵活性、可靠性,同时降低了成本,
使控制系统在更短时间内完成复杂的控制算法。作为全新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
案,驱控一体正以小型化、模块化、整机化等特点,促使工业机器人的升级换代。
施方案》,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其中“二、重点任务”之“1.开展
共性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攻关”包括“突破自主学习、优化控制策略等智能控制技
术,以及高可靠高集成的可编程控制器、驱控一体化运动控制器等智能控制器”。
发行人在并购深圳迪维迅之后,在控制系统领域的优势与深圳迪维迅在伺服系统
领域的优势形成协同互补,顺应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趋势,于2022年成功推出
驱控一体控制系统。
发行人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取得58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7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外观设计专利15项,并拥有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146项,参与起草国家标准《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
品信号代号第1部分:基本规则》和《机器状态监测与诊断预测第1部分:一般指
南》。发行人产品精准动态控制伺服机械手控制系统和高精度高灵活性多轴伺服
机械手控制系统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的专家认定为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全国规模以上
机器人制造企业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为42.95万套、55.60万套和77.31万套,公
司同期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销售数量为3.87万套、6.78万套和8.44万套。
(三)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项目
/2025年度 日/2024年度 日/2023年度
资产总计(万元) 36,071.65 29,829.28 24,839.41
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25,965.90 19,972.54 14,369.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万元) 25,965.90 19,972.54 14,369.3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28 30.61 27.95
营业收入(万元) 31,838.81 30,060.27 20,388.49
毛利率(%) 36.02 36.44 33.73
净利润(万元) 5,904.82 5,526.37 3,096.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5,904.82 5,526.37 3,096.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71 32.18 22.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 25.16 31.60 22.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1 1.97 1.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11 1.97 1.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692.67 2,203.07 1,075.7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46 4.98 5.55
(四)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未来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3.73%、36.44%和36.02%,呈现小幅波
动态势。近年来国内外竞争对手逐步加大技术研发与新产品推广力度,部分装备
制造企业亦逐步向上游核心零部件业务延伸。未来控制系统、驱动系统在技术、
人才、市场、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将愈发激烈。发行人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变化、技
术更新、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宏观经济环
境等因素影响,未来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将面临毛利率下降风
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的原材料主要为IC芯片、PCB、电机及电子元器件等,报告期内直接
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0.03%、90.28%和89.49%,其价格容易受
到市场供需的影响。如果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上涨,或者公司产品售价
未能随着原材料成本变动作相应调整,公司成本将显著增加,导致毛利率下滑,
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呈
现下降趋势。如果未来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终端需求增速放缓、原材料
价格波动加剧,则公司主要产品销售单价面临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
力造成不利影响。
(4)期后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260.73万元、29,988.89万元和
元和5,779.30万元,保持持续增长。发行人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主要应用于直角
坐标机器人,并主要聚焦于注塑机机械手应用场景和各类数控机床桁架式机械手
应用场景。若未来下游行业增长乏力,机器替代人工进程减缓,工业自动化领域
产能过剩,将导致主要客户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发行人如不能及时响应市场变化,
精准调整产品结构与业务方向,将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不如预期,存在业绩下
滑的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有所增加。报告期各期末,
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280.09万元、11,563.83万元和14,331.70万
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15%、44.32%和43.85%。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的
增加,加大了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如果经济形势恶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
困难,发行人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的风险。
(2)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374.51万元、5,830.84万元和
期内,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142.01万元、665.57万元和177.90万元。随着发
行人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可能出现存货跌价和滞销情况,
从而给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发行人所处智能制造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及鼓励发展的产业。受国家产业
政策支持,报告期内,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440.65万元、675.12
万元和538.44万元,包括增值税即征即退在内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500.41万
元、784.35万元和572.4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31%、12.42%和8.56%。
如发行人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者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显著降低,将对发
行人当期经营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4)税收优惠风险
发行人及子公司深圳迪维迅均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享受15%的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发行人将来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导致发行
人无法继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
响。此外,发行人还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优惠。发行人享受的
税收优惠可持续性较强,但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未来的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1)技术创新风险
在我国高端装备加速迈向高质量发展、制造业大力推进智能化转型升级的进
程中,上游供应商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但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即供
应商必须具备持续输出能力,为装备制造业提供安全稳定、性能可靠且能破解关
键工艺环节难题的先进制造技术。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融合了软件算法、电子、
通信、光学、机械等多学科交叉技术,作为基础研究与应用实践深度结合的高竞
争性领域,未来还将与人工智能、互联网、数字化技术深度结合。当前,竞争对
手纷纷加大研发投入,新技术、新思路、新工艺不断涌现。若发行人无法持续推
进技术创新,不能有效契合下游装备制造产业对核心零部件的需求,可能对发行
人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发行人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发行人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
基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总数为262名,其中研发人员59名,占
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2.52%。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与日
俱增,专业技术人才竞争不断加剧,发行人存在关键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人才不
足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方面落后的风险。
(1)发行失败的风险
发行人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5年4月15日召
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修订版)>的
议案)》。本次公开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发行人的价
值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当前宏观经济
形势、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及发行人价值不能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则可能存在发行
失败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顺利实施及新增资产折旧摊销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考虑了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发行人
自身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经过了相关专家深入调研、论证和比
较,最终确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临市场环境
变化、技术保障不足等风险。特别是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资产折旧摊销总额
将会增加574.1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的比例为8.72%。若因市场环境
变化等因素导致募投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效益,则发行人存在因资产折旧摊销增加
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3)募投场地无法取得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需外购房产。截
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取得该募投项目的相关房产。发行人已与深
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厂房买卖意向协议》,募投场地取得仍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若未来募投项目场地的取得时间晚于预期,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
募投场地无法落实,发行人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险,从
而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之后,公司将提升生产效率、扩充公司产能。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未能预计的市场环境变化,宏观经济形势或行业环境
的周期波动,下游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可能出现公司销售不及预期的情形,进而
导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生产经营场地、软硬件设备、人员闲置,影响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5)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张继周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发行人34.55%的股
份,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张继周持有的股权比例
将进一步降低,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及发行人治理有效性,进而可
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战略和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6)未决重大诉讼风险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苏05
民初1235号不正当竞争纠纷的传票及汇川技术出具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
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相关内容。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上述诉讼
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审理结果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上述诉讼败诉,可能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不超过 64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商可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
发行股数
售股票数量不超过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数量的
册同意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
定价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
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
求协商确定
发行后总股本 -
每股发行价格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发行前市盈率(倍)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预测净利润(元) 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根据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发行方式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股票
发行对象
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战略配售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发行费用概算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
成员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人指定张晶、盛泽虎作为新睿电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张晶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具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法律职
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禾昌聚合(832089.BJ)北交所 IPO 项目、友
升铝业(603418.SH)主板 IPO 项目、东山精密(002384.SZ)非公开发行项目、
利柏特(605167.SH)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华软科技(002453.SZ)财务顾问项
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盛泽虎先生: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具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法律
职业资格和税务师资格,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力复合(873576.BJ)北交
所 IPO 项目、智新电子(837212.BJ)精选层挂牌、宏中药业(833746.NQ)北交
所 IPO 项目,蒂艾斯、金石钻探、佳利达、威宁能源等多家新三板项目推荐挂牌、
持续督导、股票发行及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本保荐人指定郭伟超为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郭伟超先生:本项目协办人,硕士学历,具有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就
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 IPO 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主要从事企业改制、IPO、再融资和新三板推荐挂牌
等业务,主要负责和参与的项目包括易华录(300212.SZ)可转债发行、江苏神
通(002438.SZ)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业务、宏中药业(833746.NQ)北交所 IPO
项目、新睿电子新三板挂牌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的其他成员:邹韵竹、魏勇、张徐潇潇。
四、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
会及北交所有关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证券发行相关的议
案。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证券发行相关的
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具体事宜。
于审议<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修订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股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了修订。
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的逐项说明
保荐人依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
发行人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进入
创新层。预计截至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之日,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
统连续挂牌满十二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
款的规定。
(二)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三)、(四)、(五)、(六)
项规定的条件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
[2026]0170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
产为 25,965.90 万元,不低于 5,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三)
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 64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不少于 100 万股,发行对象不
少于 100 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四)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验
资报告,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2,800.00 万元;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640.00 万股(未考
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每股面值 1.00 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
额不少于 3,000 万元,符合《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五)项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不超过 640.00 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
股东人数不少于 200 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25%,符合
《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六)项的规定。
(三)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条件
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 2 亿元;发行人 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426.01 万元和 5,779.30 万
元,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别为 31.60%和 25.16%,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第(一)项的规定。
(四)符合《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条件
根据发行人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无违法违规证明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书面承诺,并通
过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
信息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证监会、
相关证监局、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其他网站查询,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
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
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
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
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
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消除;
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
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五)符合《上市规则》第 2.1.5 条规定的条件
发行人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符合《上市规则》第 2.1.5 条规定的情形。
六、保荐人关于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及符合北交所定位的核查意
见
(一)发行人创新发展能力和北交所定位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及部件、伺服系统及部件的研发、生产
器人控制系统、伺服系统属于鼓励类产业中的“四十七、智能制造”之“1.机器
人及集成系统”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成果,
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发行人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起草国家标准《工业系统、
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信号代号第 1 部分:基本规则》和《机器状态监测与诊
断预测第 1 部分:一般指南》,具备坚实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发行人自身
的创新特征具体表现如下:
控制系统、伺服系统是多个学科领域综合的产物,其生产特点表现为产品技
术含量高、生产工艺精密、组织过程复杂,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对技术的要求和智
力要素的依赖远超过其他行业。发行人始终将研发与创新作为发展和价值创造的
第一要素,重视产品设计与自主创新技术的研发,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
养研发、技术人才,逐步建立起符合企业自身特点和行业需求的技术研发实力。
发行人拥有稳定、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研发人员数量为 59 人,占总人数比例为 22.52%,打造了理论基础扎实、研发经
验丰富、分工明确、高效协作的技术创新团队。其中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张继周、
龙效周、郭鸿基在控制系统、伺服系统相关领域从业超过十年。张继周取得信息
技术(技术开发)高级工程师资格且担任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龙效周
被评为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郭鸿基长期从事驱动器的开发研究,三人均在工
业机器人控制系统或驱动系统领域取得众多技术成就。核心技术人员对工业控制
产品的技术特点、产品设计等均有着深刻的理解,能够敏锐捕捉行业技术发展方
向。
发行人根据多年来对产品技术、应用技术、客户需求、市场发展趋势的理解,
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1,130.82 万元、1,497.41
万元和 1,736.8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55%、4.98%和 5.46%,研发投
入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
发行人作为工业机器人核心零部件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十几年来不断
的研发投入,取得了众多核心技术突破,包括驱控一体内部高速总线控制技术、
教导指令集及虚拟机技术、离散非对称 S 型加减速控制算法等。发行人拥有脉冲
型、CANopen 总线型、EtherCAT 总线型全系列驱动产品。发行人自主开发伺服电
机用编码器产品,并利用伺服驱动器进行算法修正,提升伺服电机的测量精度与
控制品质。通过自主研发,发行人利用先进控制算法完善对伺服电机不同工况下
的控制补偿与优化,不断改善电机控制精度,并通过电机设计与控制算法优化降
低电机温升,提高了电机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传统的工业机器人使用的控制器和驱动器大多是独立开发,调试难度大,综
合性能差,无法满足行业的高速发展需求。驱控一体是指将伺服系统中的驱动器
与上位机控制器集成在一起,提高控制系统灵活性、可靠性,同时降低了成本,
使控制系统在更短时间内完成复杂的控制算法。作为全新的技术路线和技术方
案,驱控一体正以小型化、模块化、整机化等特点,促使工业机器人的升级换代。
型实施方案》,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其中“二、重点任务”之“1.
开展共性技术和关键零部件攻关”包括“突破自主学习、优化控制策略等智能控
制技术,以及高可靠高集成的可编程控制器、驱控一体化运动控制器等智能控制
器”。发行人在并购深圳迪维迅之后,在控制系统领域的优势与深圳迪维迅在伺
服系统领域的优势形成协同互补,顺应工业机器人行业的发展趋势,于 2022 年
成功推出驱控一体控制系统。
平进行了评价,评价意见如下:
序号 产品 评价意见原文
精准动态控制伺服机 产品在工艺和设计上有创新,相关技术获得软件著作权 3 项,
械手控制系统 申请 1 件发明专利,处国际先进水平。
高精度高灵活性多轴 产品在工艺和设计上有创新,相关技术已获发明专利 1 件、
伺服机械手控制系统 软件著作权 3 项,处国际先进水平。
高性能桁架机械手控 产品在工艺和设计上有创新,相关技术已获得软件著作权 2
制器 项,申请发明专利 1 件,处国内先进水平。
产品在工艺和设计上有创新,相关技术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防撞击五轴卡片一体
CNC 机械手控制器
品领先水平。
发行人多年的技术创新获得了较多荣誉,主要包括以下:
序号 荣誉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
新睿电子
深圳迪维迅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共获得 58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7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6 项、外观设计专利 15 项,并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46 项,参
与起草国家标准《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信号代号第 1 部分:基本
规则》和《机器状态监测与诊断预测第 1 部分:一般指南》。
根据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全国规
模以上机器人制造企业工业机器人产量分别为 42.95 万套、55.60 万套和 77.31
万套,公司同期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销售数量为 3.87 万套、6.78 万套和 8.44
万套。
(二)核查方式
保荐人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技术特色、研发体系、核心技术获取和应用情况、产业政策的符合情况;
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合作情况、上下游企业对发行人的评价,以及发行人行业市
场地位、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性;
员和研发团队资料;
了发行人的研发架构、研发流程和部门职能;
开披露文件等,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规模及发展前景、技术指标、产业模
式、行业地位、主要竞争对手以及技术壁垒;
获取了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情况,判断发行人成长性特征的来源;
析判断发行人的创新机制和创新能力水平;
了解发行人的创新情况。
(三)核查结果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在技术、产品、模式、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形成了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发行人产品的创新。
因此,发行人具备创新特征。发行人不属于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不属于国务
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不属于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业务的企业,
符合北交所定位。
七、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
券公开发行,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本保荐人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规定;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员等相关人员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存在实质性差异;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会
计年度。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一)事前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提交的其他文
件;
(二)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发布风险揭示公告;
(三)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
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控制权稳定的风险事项发表意见;
用募集资金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现场核
查;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四)督促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关注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五)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或者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十、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及通讯方式
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张晶、盛泽虎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海通大厦
联系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号码 021-38676666
十一、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二、推荐结论
保荐人认为: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海市新睿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上市保荐
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郭伟超
保荐代表人:
张 晶 盛泽虎
内核负责人:
杨晓涛
保荐业务负责人:
郁伟君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 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