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
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
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相关事项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形,公司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
的确定标准,其作为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中长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
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