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年
度审计机构》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26 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修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 2026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2026 年度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同意股数 63,241,96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派预案》
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6 年年
度审计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并修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保值业务及 2026 年度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志豪、潘芷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