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
知期限,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以口头、通讯的形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应
出席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
数 1 人),董事毛伟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董
事会会议由董事吴利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吴利廷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田乐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成员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经董事会选举同意,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任委员;
任委员;
主任委员;
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吴利廷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23 年 6 月至 2026 年 2 月就职于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任宜宾市叙州区
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区国防
动员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历任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宜宾
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党工委常务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吴利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
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副董事长简历
田乐先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1 月出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天津大学。曾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田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简历
历,毕业于西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经济师(金融),中级政
工师。2020 年 8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
理(其中 2021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任宜宾金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
委委员)。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宜宾首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理。2026 年 1 月至今任宜宾首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明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宜宾市叙州区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控制的宜宾首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9 年至 2012 年
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至今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
公司,现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自 2023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毛伟平未持有公司股份;在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理硕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桑普电器有限公司部门经
理、电热器具事业部负责人等职。2000 年 8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油气事业部总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磊持有公司股份 2,582,340 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2023 年 5 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除以上
处罚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
分行外汇管理处副处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新加坡大华银行北京代表处首席
代表、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金宇
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博士,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后流动站(财务会计与审
计)。中国注册会计师,目前就职于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师,
副教授。自 2021 年 6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马德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业于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四川大家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威特龙
消防安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东方水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历任四川托普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成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四川国嘉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财务总监,成
都中瑞泰富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邱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大学,法学硕士,2008 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市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
伙人、主任。现任西藏甘露藏药医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西藏高驰科技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乐山沫水元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西藏
冠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邓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