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股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00:23:5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债券代码:123258       债券简称:胜蓝转0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3,704,8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公司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16,370,486.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3,707,46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六、咨询机构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胜蓝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