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奕智能: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0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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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78           证券简称:辰奕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9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村东升中路 10 号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卫清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 人,代表股份 58,170,65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3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58,071,9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98,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1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1 人,代表股份 98,79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98,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211%。
   公司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69,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5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04%;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5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7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的提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
的专业审计机构。在 2025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报酬事宜,根据市场行情及 2026 年度审计工作量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预计为人民币 15 万元(含税),总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
币 70 万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 58,17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7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7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7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0,3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胡卫清、惠州市辰奕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盛思投资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惠州市众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持有的公司 57,950,100 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70,4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7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168,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78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44%;弃权 5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辰奕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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