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26-036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 A 股股东参与本次股东会相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A 股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1)A 股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监票人:股东代表、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聘请的 H 股股份过户处;
(6)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B 座 5 层聚慧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 非 累 积 投
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 累 积 投
制度>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2026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易额度预 非 累 积 投
计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境内财务及内控审 非 累 积 投
计机构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非 累 积 投
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 非 累 积 投
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 累 积 投 票 应选人数
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提案 (3)人
累积投票
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 累 积 投 票 应选人数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提案 (3)人
累积投票
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累积投票
提案
《关 于2026 年 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 计的议 非 累 积 投
案》 票提案
《关于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司H股股 非 累 积 投
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除提案 4.00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上述议案已分别
经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公告。此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近期发布的《常问问题解答》的规定,
公司应披露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6 年度相关审计服务已商定的预估审计费用。
经目前估算,2026 年度境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在人民币 210 万元至 240 万元之
间,2026 年度境外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在人民币 140 万元至 160 万元之间,最终
费用仍需视会计师事务所 2026 年度审计期间开展的工作予以确认及调整。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
案12.00-15.00,应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9.00的通过以提案15.00的通过为前提。
董事3人、独立非执行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
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身
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
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2),在 2026 年 6 月 9 日 16 点前与前述文件一
并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公司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电子邮件登记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泰河路 6 号康龙化成(信函请
在显著位置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收件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57330087
传真:010-57330087
邮箱:pharmaron@pharmaron.com
邮编:100176
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1)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
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电话:010-57330087
(3)传真:010-57330087
(4)邮箱:pharmaron@pharmaron.com
四、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附件: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
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闭会时止。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回
码 的栏目可
意 对 权 避
以投票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普通决议)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报
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2026年度套期保值产品交
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境内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境外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
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特别决议)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关于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增发公
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
如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视为弃权;
附件2: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信息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
股东姓名/名称
照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是否委托参会
受托人信息(若股东本人参会,此栏目不必填写)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执行董事(如提案1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如提案1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
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