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3 证券简称:海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
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仙游县枫亭工业园区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晖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71,767,100%;(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二)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344 人,代表股份 20,431,5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9863%。
公司部分董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系通过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6,469 99.9597%
反对 34,500 0.0396%
弃权 600 0.0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6,469 99.9597%
反对 34,500 0.0396%
弃权 600 0.0007%
(三)审议批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86,169 99.9479% 20,386,169 99.7778%
反对 45,100 0.0518% 45,100 0.2207%
弃权 300 0.0003% 300 0.0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表决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代表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意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6,569 99.9598% 20,396,569 99.8287%
反对 32,600 0.0374% 32,600 0.1596%
弃权 2,400 0.0028% 2,400 0.0117%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1,969 99.9546%
反对 32,600 0.0374%
弃权 7,000 0.0080%
(六)在关联股东朱晖先生、福建省信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
持有的股份数合计 66,700,000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
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 全体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的 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意见 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 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的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20,381,569 99.7553% 20,381,569 99.7553%
反对 45,100 0.2207% 45,100 0.2207%
弃权 4,900 0.0240% 4,900 0.0240%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代表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87,090,069 99.9524%
反对 36,600 0.0420%
弃权 4,900 0.005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禄生、林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
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安橡胶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