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3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6人,代表股份936,355,44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93%。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2人,代表股份936,324,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447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管和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24人,代表股份176,575,65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
股份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人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252,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22%;反对 1,01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72,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753%;反对 1,014,7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7%;弃权 8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提案 2.00《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261,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31%;反对 1,005,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5,481,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02%;反对 1,005,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7%;弃权 8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1%。
提案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854,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65%;反对 41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074,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4%;反对 41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 8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提案 4.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26,232,0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9189%;反对 7,39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452,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668%;反对 7,397,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93%;弃权 2,726,0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0,200,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427%;反对 6,04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0,42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145%;反对 6,04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19%;弃权 1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提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5,783,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89%;反对 462,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4%;
弃权 10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6,003,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60%;反对 462,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19%;弃权 10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1%。
提案 7.00《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921,741,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 意 股 份 924,752,33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同意股份数 915,287,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 854,84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提案 8.00《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927,81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股份数 916,488,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924,999,3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