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6-03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216,390,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121,639,008.5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216,390,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迎江寺路与繁华大道交口,亿帆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咨询电话:0551-62652019
传真电话:0551-66100530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