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证券代码:300561 证券简称:*ST 汇科 公告编号:2026-040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进展
暨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及完成情况概述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2,907.00 万元人民币收购马圣东、
南京圣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等共计 9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
证通”或“标的公司”)51%股权。同日,公司与 9 名交易对方签署了《珠海汇
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以下简
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原协议”),马圣东先生作为负责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继续留任的原股东,承担业绩承诺义务。马圣东先生承诺壹证
通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3,400 万元,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不低于 2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壹证通 2025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832.9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6.22
万元。壹证通 2025 年度业绩未达标,触发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
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
号:2026-026)。
二、签订补充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为保障《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
补偿约定高效实施,进一步明确业绩考核及补偿机制等内容,公司同日与马圣东
先生、壹证通签订《<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受让方):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出让方):马圣东
丙方(标的公司):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关于业绩考核及补偿机制的明确
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各方在此特别确认:
单位单独进行考核,即应当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甲方聘请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进行审计或审核。各方同意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或
专项审计/审核报告,确认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
的承诺业绩,则该年度即触发当期的估值调整与业绩补偿机制,乙方应当在当期
考核年度的下一会计年度的 5 月 30 日前,完成对应的股权补偿(含股权变更登
记手续)、现金补偿等全部业绩补偿义务。本协议所称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指包
括但不限于章程修改、股东名册变更、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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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瑞”)、南京科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科域”)
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存在未实缴出资情况,乙方在此承诺并保证其用于向甲
方补偿的股权(包括乙方届时需转让的直接持有及乙方通过南京圣瑞、南京科域
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必须是已完成实缴出资部分的标的公司股权(为避免
歧义,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所称的补偿股权均应为所对应的实缴出资部分股权,
不含已认缴但尚未实缴部分股权)。
应的股权补偿义务将即时转化为现金补偿义务,应由乙方在上述期限内足额向甲
方支付等额现金。
若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补偿期限足额履行任意一期现金补偿、股权补偿义
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逾期未履行的业绩补偿总金额的万分之四的标准
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甲方,直至乙方足额完成全部业绩补偿义务之日止。
第二条 关于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及业绩补偿
出具的《关于马圣东对南京壹证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审核报告》(编号:致同专字(2026)第 442A006635 号,下称《审核
报告》),壹证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832.92 万元,经审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6.22 万元,2025 年度业绩未达标,触发
了原协议约定的估值调整及业绩补偿条款。乙方应当按照原协议约定对甲方进行
补偿。
通过南京圣瑞间接持有的壹证通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 442.0314 万
元。
鉴于乙方仅向南京科域完成少部分实缴义务且近期无实缴计划,本次补偿不
将乙方通过南京科域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纳入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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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陈述与保证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取得并
具备签订、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或必要的授权。
偿措施实施完毕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届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部或
部分标的公司的股权;前款所述补偿措施实施完毕系指乙方将其直接持有或间接
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均已足额过户至甲方名下,且已将应补偿现金(如有)足
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补偿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对其届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
立其他权利负担,以确保乙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能够全部用于履行
对甲方的业绩补偿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及约定。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任何陈述与保
证,均构成违约。
金为甲方取得标的公司股权所支付的交易对价总额(人民币 2907 万元)的 20%。
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食宿费、差旅费及其他
合理费用等。
第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并依其解释。但是,若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法规未对与本协议有关的特定事项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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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则应在中国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参照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 30 个自然日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
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相应义务。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效力
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变更。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制成书面文件,经本协议各方
签署或盖章后生效。
或其他义务(无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包括各类沟通形式)。本补充协议作为原
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相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
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仍按照原协议执行。
或特权并不构成放弃这些权利、权力和特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
和特权并不排斥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权力和特权。
及历次融资/股权转让等交易文件中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事项,则以本协议或更有
利于甲方的约定为准;如果存在其他约定未约定/规定的事项,而本协议有约定
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业绩承诺进展情况
(一)2025 年度业绩补偿进展
马圣东先生对壹证通 2025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详见上述补充协议第二条
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业绩补偿进展如下:
马圣东先生已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共计人民币 1,206.058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圣东先生已完成其向南京圣瑞的全部实缴义务,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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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瑞已完成对壹证通的全部实缴义务,马圣东直接持有(出资额:154.8462 万
元;占壹证通注册资金比例为:10.5682%)及通过南京圣瑞间接持有(出资额:
补偿,对应的出资额合计为 442.0314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补偿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四、其他说明
若马圣东先生无法在 2026 年 5 月 30 日前提供已足额实缴股权进行补偿,则
该部分对应的股权补偿义务将即时转化为现金补偿义务,应由马圣东先生在上述
期限内足额向公司支付等额现金。
公司将持续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